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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0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广播电视编导方向)招生简章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吉林大学 2007-12-11 14:02:30
吉林大学200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广播电视编导方向)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艺术类招生,考生需经专业考试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有关规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方向培养具有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和文化宣传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采访、写作、报道、编排、导演、摄制、制作、策划的,一专多能的广播电视艺术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学制及层次
  招生计划为55人;招生范围为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天津、山东、河北、山西、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湖北、湖南、河南、四川、重庆十八个省、市、自治区;学制四年,本科。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不限文理科)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一般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2米以上。
  四、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五、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8日—19日。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逸夫图书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时须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及复印件一份;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08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统一组织艺术类报名的省份除外)。
  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100元,进入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
  六、专业考试(考试现场全程录像)
  初试:
  (1)面测身体自然条件。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和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断、寓言等任选一项,限3分钟以内)。
  复试:
  (1)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2)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考试时间:2008年1月21日一24日。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由我校发给“吉林大学200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持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理工)招生统一考试。
  八、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可放宽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下50分且不低于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可直接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名在11—4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可直接录取。
  3、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在41名以后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十、有关规定
  1、考生报名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
  2、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联系单位: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吉林大学文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于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420、85166025
  传真:(0431)85166226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址:http://zsb.jlu.edu.cn
  乘车路线: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前进大街西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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